口服补液相对于静脉补液治疗更有效、安全、方便、便宜。 美国儿科协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口服补液治疗,除非受制于呕吐或有其他异常(例如,腹部外科手术、肠梗阻),如果孩子能口服液体,轻、中度脱水应该考虑口服补液治疗。
(参见儿童脱水。)
口服补液解决方案
口服补液溶液(ORS)应含有:
复合碳水化合物或2%葡萄糖
50~90mEq/L (50 ~ 90 mmol/L) 的钠
运动饮料、苏打水、果汁等饮料不符合补液标准故不作为口服补液盐。 这些饮料通常钠含量低,碳水化合物含量高,影响钠-葡萄糖耦联转运,其高碳水化合物的渗透作用可能导致液体额外丢失。 肠道中Na/葡萄糖共转运是在钠与葡萄糖的比例为1:1的情况下优化的。
口服补液溶液由WTO推荐,无需处方即可广泛使用。大多数溶液都是以粉剂提供的,需要与自来水混合。一个口服补液盐包被溶解在1L水中,产生含有以下物质的溶液(以mmol/L表示):
世卫组织标准口服补液盐:钠90、钾20、氯80、柠檬酸10和葡萄糖111
世界卫生组织降低渗透口服补液盐:钠75,钾20,氯化物65,柠檬酸盐10和葡萄糖75
如果患儿肾功能好,不论年龄、原因和电解质失衡的类型(低渗、高渗或等渗)ORS在患儿补液中的效果是肯定的。
许多药房和超市都可以买到预混合的商业补液溶液。尽管这些容易中钠:葡萄糖大于为1:3(45 mEq/L[45 mmol/L]钠对比140 mmol/L 葡萄糖),但这些容易是有效的。
口服补液
通常,治疗轻度脱水,50mL/kg补液4小时以上;中度脱水予以100mL/kg。每次腹泻增加口服补液10mL/kg(最大量至240mL/kg)。4小时后脱水需要重新评估。如果脱水症状仍存在,应给予相同液体量反复补液。霍乱患儿每天可能需要大量的液体。
呕吐通常不应该禁忌口服补液(除非有肠梗阻或其他口服液体禁忌症),因为呕吐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少量多次使用,起始剂量5mL/5min,逐渐增加剂量至耐受量。经计算而得出的4小时期间说需要补充的容量,可以分成4个独立的等分进行补充。然后这些4等分可分为12个更小的等分,并用注射器每5分钟补充一次,在1小时期间完成所有等分。
对于儿童腹泻,经口补液往往会引起腹泻,所以同样体积应较少等分补充。
一旦补足累计损失量后,应该换用含钠低的口服补液盐维持。一旦他们被再水化并且不呕吐,孩子们应该吃适合年龄的饮食。婴儿应重新给予母乳喂养或配方奶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