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施虐癖是对性伴侣施以躯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如羞辱,恐吓)来刺激性冲动并获得性高潮。性施虐障碍是一种导致临床显著痛苦或功能损害的性施虐,或者是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
患有性虐待狂障碍的人要么对强烈的欲望采取了行动,要么对他们没有采取行动的性虐待症主题产生了令人衰弱或痛苦的幻想。这种情况必须已经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
性施虐是一种性反常行为,但轻度施虐性行为是成年人之间的一种常见的性行为,通常在范围上是有限的,以一种不会造成伤害的方式进行,并且不符合性反常障碍的临床标准。而在一些人中,这种行为升级到伤害对方的地步。确定施虐何时成为病态是一个程度问题。
大多数性施虐者有持久的性幻想,即性兴奋源于施加给性伴侣的痛苦,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当性施虐的对象是未经许可的成人,性施虐构成犯罪活动,并有可能继续下去,直到虐待狂被抓获。然而,性施虐狂不等同于强奸,它是强迫性行为和施加在受害者身上的权力的复杂混合体。强奸犯中被确诊性施虐癖的< 10%,但目前在承认因为性动机而杀人得罪犯中37-75%为性施虐癖。
当性施虐与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相关时,是非常危险的。这种混乱的组合可能导致犯罪虐待狂,包括绑架或绑架可能受到伤害或杀害的不情愿的一方(1)。有这两种情况的人被认为特别难以接受精神治疗(2)。这些人被捕并被定罪后,由于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有时会被视为性暴力掠夺者长达数十年 (3)。
参考文献
1.Jones S, Chan HCO: The psychopathic–sexually sadistic offender.In Routledg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Psychopathy and Crime Routledge/Taylor & Francis Group, 2018, pp.398-412.
2.Meloy JR: The psychology of wickedness: Psychopathy and sadism.Psychiatric Annals 27(9):630-633, 1997.https://doi.org/10.3928/0048-5713-19970901-10
3.DeClue G: Paraphilia NOS (nonconsenting) and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J Psychiatry Law 34(4):495-514, 2006.https://doi.org/10.1177/009318530603400404
性虐症的诊断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Text Revision (DSM-5-TR) criteria
具体临床标准如下(1):
患者从另一个人的身体或心理痛苦中获得反复而强烈的性唤起;性唤起表现为幻想、强烈的冲动或行为。
患者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冲动行事,或者这些幻想或冲动在工作中、社交场合或其他重要领域导致严重的痛苦或功能损害。
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了6个月以上。
临床医生必须详细说明患者是生活在受控环境中(如监狱、机构)还是完全缓解(即,没有与非自愿伴侣一起对冲动采取行动,并且在不受控制的环境中至少5年没有在社会、职业或其他功能领域出现痛苦/障碍)。
患者否认自己有被他人的痛苦或折磨触发的性幻想或相关的性冲动,特别是若这些患者报告多次性行为对未经同意的人造成痛苦或折磨,可以诊断性施虐症。
诊断参考文献
1.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Text Revision (DSM-5-TR).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Publishing, Washington, 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