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卒中评分*

标准

表现

评分

意识水平

机警,反应灵敏

0

不警觉,但可以通过轻微刺激被唤醒以服从、回答或回应

1

不警觉;需要反复刺激才能参与或反应迟钝,需要强烈或痛苦的刺激才能做出有目的的动作

2

仅对反射性运动或自主神经效应作出反应,或者完全没有反应、迟缓和无反应

3

对提问的意识水平†

2个问题回答都对

0

1个问题回答正确

1

2个问题回答都错

2

对指令的意识水平‡

2项均可完成

0

可完成1项

1

遵循既不正确

2

凝视

正常

0

部分凝视麻痹;一只或两只眼睛出现异常凝视,但没有强迫(非自愿)偏差和完全凝视麻痹

1

强迫偏斜或全视线麻痹(眼头手术无法纠正)

2

视野

正常

0

部分偏盲

1

完全偏盲

2

双侧偏盲

3

面瘫

0

轻微的面部无力

1

面部局部无力

2

完全单侧或双侧瘫痪

3

上肢运动功能(左右侧分别计分)

无下落

0

在 10 秒前漂移但没有碰到床或其他支撑物

1

一些对抗重力的努力

2

不能抗重力

3

不能运动

4

下肢运动功能(左右侧分别计分)

无下落

0

在 5 秒前漂移但没有碰到床或其他支撑物

1

在 5 秒前跌倒并撞到床上,但对重力有一定的抵抗力

2

不能抗重力

3

不能运动

4

肢体共济失调

无共济失调

0

1 肢共济失调

1

2 肢共济失调

2

不能检测

感音性

正常

0

轻度感觉丧失

1

严重的感觉丧失

2

最佳语言功能§

没有失语

0

轻度或中等程度失语

1

严重失语

2

静音,全球性失语症

3

发音/构音障碍

正常

0

轻度或中等程度构音障碍

1

严重构音障碍(难以理解或哑)

2

不能检测

灭绝或疏忽

缺失

0

视觉、触觉、听觉、空间或个人注意力不集中或对一种感觉方式的双侧同时刺激消失

1

对一种以上的严重偏侧注意力不集中或消失

2

*总分是指将所有项目的评分相加。严重程度由总分表示,如下所示:

  • 1–4分 = 轻度

  • 5–15分 = 中等

  • 16–20 = 中度至重度

  • 21–42分 = 严重

†询问病人年龄和现在的月份。

‡让病人作睁闭眼和握拳的动作。

§ 对于失语症:

  • 轻度至中度:患者有一定程度的流利度或理解力下降。

  • 严重:所有的交流都是通过零碎的表达方式进行的,交流的信息范围是有限的。

  • 静音、全面性失语症:患者没有可用的言语或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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