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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武器是政府研发用于战时的武器,包括
有毒制剂(用于制造严重伤害或死亡)
失能性毒剂(用于造成暂时性、不危及生命的伤害)
燃烧剂(用于制造火光)
用于工业生产的有毒工业化学品也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一些化学制剂(比如氯、光气、氰化物)既能用于工业也能用于化学战。
有毒制剂可主要分为 4 类:
失能性毒剂可分为两类
阿片类,尤其是强效芬太尼衍生物,如据说俄罗斯在 2002 年对车臣恐怖分子使用的物质,也可被认为是会导致失能的。尽管它们的使用通常并非会导致严重损伤或死亡,但在用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时容易通过阻止呼吸而导致死亡。在大规模杀伤情形下,最可能使用气溶胶形式的阿片类制剂。使用高于正常量的纳洛酮(阿片类制剂的抢救药物)可逆转芬太尼衍生物的作用。
高剂量时,失能性毒剂会引起严重的伤害或死亡。
燃烧剂是设计用于制造火光的,也能使大量的人员烧伤。
除了化学名和常用名,大部分化学战争毒剂还有 1 到 3 个字母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NATO) 代码。例如,氯苯乙酮是一种催泪瓦斯,以 Mace 的名称上市,代码为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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