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痛是指在其他方面健康的婴儿中,没有任何明显原因(例如,饥饿、疾病或损伤)而发生的过度、剧烈哭闹和烦躁的特定行为模式。绞痛通常在婴儿出生后第一个月内开始,在婴儿 6 周时最严重,然后到 3 至 4 个月龄时消失(通常非常突然)。
通常,如果不明原因的剧烈哭闹和烦躁持续时间超过 3 周,每周发生天数超过 3 天且每天超过 3 小时,医生会视为绞痛。不过,许多医生也会将在一周内大多数日子内每天持续时间少于 3 小时的突发、不明原因的剧烈哭闹视为绞痛。
与绞痛相关的哭闹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大声、刺耳且持续不断
无可识别的原因
在白天或夜间的大致相同时间发生
持续数小时而无明显原因
间隔发生,间隔期间婴儿行为正常
绞痛的病因
虽然绞痛这一名词提示腹部痛性痉挛,但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肠道或其他腹部疾病。人们可能认为绞痛由腹部疾病引起,因为哭闹的婴儿在哭闹时通常吞咽空气,从而导致肛门排气(肠胃胀气)和腹部肿胀。然而,医生认为这些结果是由哭闹引起,而不是因这些结果引起哭闹。大多数绞痛婴儿的进食和体重增长正常。不过,他们可能会大力吮吸奶嘴或玩具。绞痛似乎与急切、急躁的性格没有任何关系。
绞痛的评估
警示体征
何时就医
如儿童有任何警示体征,应立即由医生进行评估。
如果儿童没有这些警示体征且在其他方面状况良好,父母可以试一下喂哺、拍背打嗝、更换尿布和拥抱等措施。如果采取这些措施之后仍在哭闹,父母应联系医生。医生可帮助父母确定最快要在何时对孩子进行评估。
医生会怎么做
医生首先询问有关哭闹的问题,进而确定是否符合绞痛标准。医生会询问其他症状和婴儿病史,然后进行体检。他们在病史和体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结果通常可帮助他们将绞痛与导致过度哭闹的疾病区分开来。通常,在检查其他方面健康但有绞痛的儿童时,不会检测到异常。
检查
无需其他检查,除非医生在病史和体检期间检出特定异常。
绞痛的治疗
一旦医生对婴儿进行了检查,并就婴儿的健康状况向父母表示安慰,即烦躁不是由父母养育方式不良引起的,并且绞痛将自行好转而没有长期影响,那么一些常规措施可能会有所帮助:
抱着,轻轻摇摆或拍着
在婴儿秋千中摇动
听听白噪声,如雨声或者风扇、洗衣机、真空吸尘装置或干发器产生的声音
听听音乐
乘车
吮吸奶嘴
拍背打嗝
喂食(不过父母在通过喂食让婴儿停止哭闹时应避免过度喂食)
舒适裹起(襁褓)
如果哭闹原因是疲劳,上述许多干预措施仅可暂时安抚婴儿,在激励或活动停止后还会哭闹,使得婴儿感到更加疲劳。可有规律地将清醒婴儿放在婴儿床中,鼓励他们自我安抚和入睡,这种做法有时更有效,这样婴儿可不依赖父母或某些活动、物品或声音入睡。
父母可短时间更换配方奶以确定婴儿是否对特定的配方奶不耐受。但是,除非出现其他症状,如呕吐、便秘、腹泻或体重增加不良,否则乳制品或食物不耐症很少引起绞痛。除非医生指示,否则应避免经常更换配方奶。
母乳喂养的母亲可能会发现,当她们吃了某些食物(例如乳制品、西兰花或卷心菜)后,她们的婴儿在哺乳后哭闹。母亲应设法从饮食中去除这些食物,以查看婴儿哭闹是否减少。
父母在应对过度哭闹问题时可能会有困难。与医生交谈很有帮助。医生可为因过度哭闹而感到压力的父母提供对策、安慰和支持。